BE05: 營運排放

營運排放不會傷害人或環境

1. 目標

未來適能企業消除其營運中所有形式的有害排放——氣體、液體和固體。

1.1 該目標的含義

公司營運可能導致多種化學物質和顆粒的釋放。自然界中已經大量存在的物質,以及自然界能夠迅速且無害地分解的物質,其排放不是問題。

某些物質已知對人類和生物體有毒。其他物質可能看起來不會立即造成傷害,但如果自然界無法迅速分解它們,它們可能通過氣體、液體或固體排放系統性地在環境中積累到危險水平。最值得關注的物質包括自然界中稀缺的物質(例如鎘等微量金屬)、持久性物質(例如氟氯烴)以及大量排放的物質(例如氮氧化物)。所有這些潛在有害物質必須被嚴格控制在封閉循環中,或者根本不應使用。該目標的範圍可能從局部(例如土壤、河流)到全球(例如空氣、海洋),具體取決於物質和排放方式(即氣體、液體或固體)。

要成為未來適能企業,公司必須:(a) 消除有害氣體排放(例如空氣污染物、有毒煙霧);(b) 消除有害固體排放(例如稀缺金屬、使用有害肥料);(c) 消除有害液體排放(例如洩漏、化學液體)。

1.2 為什麼需要這個目標

與所有未來適能零損目標一樣,公司必須達到這一目標,以確保其不會阻礙社會朝著環境恢復、社會公正和經濟包容的未來邁進。要了解這些目標如何基於 30 多年的系統科學推導出來,請參閱 方法指南

以下統計數據有助於說明為什麼所有公司都必須達到這一目標:

  • 空氣污染是公共健康的主要風險,而工業過程是其主要貢獻者。 2015 年,空氣污染物是污染導致死亡的主要原因,導致 650 萬人死於心臟病、中風和呼吸系統疾病。 [55]
  • 此外,污染對全球經濟的代價是驚人的。 僅空氣污染每年就給全球經濟造成超過 5 萬億美元的福利成本,其中最具破壞性的損害發生在發展中國家。[56]

1.3 該目標如何促進永續發展目標

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是對世界最大系統性挑戰的集體回應,因此它們自然相互關聯。任何特定行動都可能直接影響某些 SDGs,並通過連鎖反應影響其他目標。未來適能企業可以確保其正在幫助——而不是阻礙——實現 SDGs 的進展。

公司可以通過消除有害營運排放並積極鼓勵其供應商也這樣做,來貢獻於多個 SDGs。但與該目標最直接相關的連結是:

         與該零損目標的連結
SDG 3 支持努力大幅減少因危險化學物質和空氣、水及土壤污染導致的死亡和疾病數量。
SDG 6 支持努力通過減少污染、消除傾倒和最小化危險化學物質和材料的釋放來改善水質,並保護與水相關的生態系統。
SDG 11 支持努力增強包容性和可持續的城市化,並加強保護和維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的努力,減少城市的人均環境影響,特別關注空氣質量和廢棄物管理。
SDG 12 支持努力實現化學物質和所有廢棄物在其生命週期內的環境友好管理,並顯著減少其向空氣、水和土壤的釋放。
SDG 14 支持努力預防和顯著減少各種海洋污染,特別是來自陸地活動的污染。
SDG 15 支持努力確保陸地和內陸淡水生態系統的保護、恢復和可持續使用。

2. 行動

2.1 開始行動

背景資訊

對於今天的許多公司來說,某種形式的排放是營運活動的意外後果。某些排放物質由於其對人類或環境的固有毒性,在任何數量下都是有害的,而其他物質可能僅通過在局部或全球範圍內積累濃度而造成傷害——這是一些常見空氣污染物(例如一氧化二氮)的情況。這是一個系統性問題,可能需要新的生產方法和技術,零排放應被視為激勵利益相關者並引導創新朝著清潔、無污染的社會邁進的長期願景。

公司可以通過審查其營運來識別產生的排放類型以及是否進行了處理或控制來開始解決這一問題。一旦理解了這一點,企業就可以開始尋求改進的機會,無論是通過調整營運程序、整合技術創新,還是與價值網中的其他公司合作。

需要提出的問題

這些問題應幫助您確定需要收集哪些資訊。

是否已完成所有設施或其他工作場所的現場審查?
  • 公司活動中產生或改變了哪些類型的物質或廢棄物,包括中間過程中的物質?其中是否有任何潛在有害物質?公司營運中有哪些結構來確保材料始終被控制?
  • 過程完成後,物質如何儲存和運輸?廢料和副產品如何處理?在此階段是否有任何潛在有害物質?
  • 公司營運中物質的移動和轉化是否存在任何潛在的知識缺口?如何解決這些缺口?
公司是否能夠追蹤所有材料投入,或者是否存在逃逸排放的證據?58
  • 是否追蹤了所有投入的生命週期,包括生產中使用的原材料和輔助消耗品(例如工業潤滑劑、生產設備的清潔液)?庫存在使用前如何儲存和處理?是否存在任何潛在有害物質,如果有,如何確保其安全控制?
  • 公司是否有任何資產或營運不固定於特定地點(例如運輸車隊、在客戶場所提供或執行的服務)?這些是否涉及在這些地點消耗或處置的材料?它們是否完全被控制和處理,或者是否有部分材料留在現場?是否有材料流入地面或排水系統?
  • 是否有任何營運產生 有害廢棄物? 如果有,這些廢棄物如何處理?採取了哪些預防措施以確保這些廢棄物在被充分處理之前始終被控制?
如何優先處理

這些問題應幫助您識別並優先處理改進行動。

哪些是最佳的改進機會?
  • 哪些地點或過程的排放最密集?
  • 哪些業務領域受到最少全面的監管要求?
  • 是否有任何營運位於可能受到排放影響的社區或人口中心附近?是否有任何營運位於可能受到排放影響的重要生態系統或自然棲息地附近?
  • 公司可用的替代方案中,哪些可能需要最少的時間和資源投入?是否有機會利用公司某個領域的專業知識或流程並在更廣泛的範圍內應用?行業最佳實踐是否可以在公司自身的營運中複製?
  • 是否存在與當地團體或其他公司合作解決共同排放挑戰的機會?
公司是否已經開始積極應對營運排放?
  • 公司是否已公開承諾或設定內部目標以顯著減少或消除排放?如果是,相關行動計劃是否足以隨著時間的推移實現未來適能狀態?
  • 如果公司尚未設定目標,哪種方法最有可能成功嵌入排放相關的考慮?需要誰的授權,以及誰必須參與設計和實施適當的控制和激勵措施?
  • 如果當前的行動計劃不太可能使公司達到未來適能狀態,如何補充或調整這些計劃?
公司是否可以找到超越該目標要求的方法?
  • 除了達到該目標所需的要求外,公司是否能夠採取任何措施來確保環境免於污染?59 任何此類活動都可以加速社會邁向未來適能狀態的進展。有關更多詳細信息,請參閱 正面影響力追求指南

下一節將描述判斷特定行動是否會推動未來適能狀態所需的適能標準。

2.2 追求未來適能狀態

介紹

公司營運的所有方面的排放都必須包含在此目標中。

應採取系統化的方法來識別營運排放的來源,這應包括公司擁有或租賃的固定地點,涵蓋輔助過程(例如供暖/冷卻系統、管道、清潔服務)。它還應包括工業過程(例如製造、產品處理、加工)、服務交付(例如運輸、維修過程、諮詢服務)以及支持這些活動的其他功能。60

識別有害排放的指導

公司必須識別其營運活動中排放的所有可能造成傷害的物質。就本目標而言,如果滿足以下任一條件,則該物質被視為有害:

  1. 它具有使其對人類健康或環境具有危險性或能夠立即產生不利影響的特性。

  2. 該物質被以下來源之一指定為有害:

  • 與相關行業相關的可靠行業機構,建議逐步淘汰該物質。請參閱 有用連結 部分以獲取示例。
  • 在公司營運的一個或多個地區被法律禁止的物質清單。61
  • 強烈表明有害證據的可靠同行評審研究。
  1. 該物質可能由於營運排放而在自然界中積累。62 已知因這一原因而值得關注的物質類別包括但不限於:
  • 對自然界來說是新型或外來的人造合成物 [57], 例如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58] 包括內分泌干擾化學物質(EDCs) [59], 放射性材料 [60], 和納米材料/微塑料 [60].
  • 自然界中不豐富的金屬及其化合物(例如汞、鉛、鋅和鎘等重金屬的化合物)。 [61]
  • 破壞平流層臭氧的化學物質。 [60]
  • 氣溶膠。[60]
  1. 該物質可能由於其排放而與其他物質相互作用,從而導致 1、2 或 3 的情況成立。
適能標準

要使公司成為未來適能,它必須確保在其營運的所有方面,以下陳述均為真:

  • 所有有害氣體排放已被消除(例如空氣污染物、有毒煙霧)。
  • 所有有害固體排放已被消除(例如稀缺金屬、使用有害農藥)。
  • 所有有害液體排放已被消除(例如洩漏、液體有毒廢棄物、化學液體)。

3. 評估

3.1 進度指標

未來適能進度指標的作用是反映公司在實現特定目標的旅程中走了多遠。進度指標以簡單的百分比表示。

公司應始終尋求評估其所有活動的未來適能狀態。在某些情況下,這可能無法實現。在這種情況下,請參閱 實施指南 中的「使用不完整數據進行評估和報告」部分。

評估進度

該目標有三個進度指標,每個排放模式一個。要計算它們,每個模式需要以下步驟:

  • 總計並分類報告期內的所有有害排放。
  • 計算公司在消除每種排放模式方面的進度。
總計和分類有害排放
  • 識別報告期內因營運活動排放的所有物質。
  • 根據適能標準確定識別的物質是否被視為有害。
  • 測量每種有害物質的排放量並按重量匯總,為每種模式(氣體、液體和固體排放)創建單獨的總計。63
計算每種排放模式的進度

對於已識別有害物質的每種排放模式,進度評估如下:

  • 公司選擇一個具有完整排放數據的參考年份。參考年份的進度得分為 0%。64
  • 如果沒有歷史數據,則測量的第一年將被用作參考年份。
  • 如果公司當前的排放量高於或等於其參考年份的排放量,則其未來適能狀態進度保持為 0%。
  • 如果公司當前的排放量低於其參考年份的排放量,則其未來適能狀態進度計算為相對於參考年份的排放量減少百分比。

對於每種排放模式 M,計算可以數學表達為:

\[ F^M= \begin{cases} \frac{E^M_R-E^M_C}{E^M_R} \;\;for\;\; (E^M_R-E^M_C)\geq0\\ \\ \;\;\;\;0\% \;\;\;\;\;for\;\; (E^M_R-E^M_C)<0\\ \end{cases} \]

其中:

\[M\] 是排放模式:(氣體、固體、液體)。
\[F^M\] 是未來適能狀態的進度,以百分比表示。
\[E^M_R\] 是參考年份中模式 M 的有害排放重量。
\[E^M_C\] 是當前年份中模式 M 的有害排放重量。

有關如何計算此進度指標的示例,請參閱 此處

請注意,如果公司尚未進行評估以識別所有有害排放,則該排放模式的進度被視為 0%。另一方面,如果已進行全面評估並發現報告期內未釋放任何有害物質,則進度為 100%。

3.2 背景指標

背景指標的作用是為利益相關者提供解釋公司進展全貌所需的額外資訊。

有害物質排放量

公司必須記錄並報告以下有關有害物質排放總量的資訊:

  • 有害氣體排放的總重量。
  • 有害固體排放的總重量。
  • 有害液體排放的總重量。

請注意,這些資訊是公司已經掌握的數據的細分,因為計算進度指標需要這些數據。

有關如何報告背景指標的示例,請參閱 此處

涉及有害物質洩漏和洩漏的事件

除了上述指標外,如果情況符合以下描述的報告標準,公司還必須記錄在洩漏和洩漏等事件中發生的排放。

報告事件的標準

當物質在洩漏、洩漏或類似事件中釋放時,公司必須識別涉及的物質。如果這些物質被識別為 有害, 公司必須遵循有關該特定物質的最低釋放量的報告指南。美國電子聯邦法規 提供了有害和極有害物質的報告數量清單 [62], 但公司應默認使用這些清單中列出的數量與事件發生地區適用的區域政府法規中的較小值。

對於石油洩漏,美國 EPA 概述了構成石油洩漏或洩漏報告要求的具體標準。[63] 公司應在以下情況下報告這些事件:

  • 違反適用的水質標準;
  • 導致水表面或相鄰海岸線出現薄膜或「光澤」或變色;或
  • 導致水表面下方或相鄰海岸線上沉積污泥或乳狀液。
報告事件時所需的資訊

對於每個需要報告的事件,必須為每個符合條件的事件編制以下資訊並包含在公司報告中:

  • 事件的日期和時間。
  • 事件的地點。
  • 釋放或洩漏的來源和原因。
  • 釋放或洩漏的物質類型。
  • 釋放或洩漏的物質數量。65
  • 受釋放或洩漏影響的介質(例如土地、水)。
  • 釋放或洩漏帶來的危險或威脅。
  • 受傷或死亡的數量和類型(如果有)。
  • 通知的機構,無論是政府還是其他機構。

這些資訊與美國 EPA 針對石油洩漏或有害物質釋放的報告指南相呼應。 [64]

4. 保證

4.1 保證的目的及其重要性

任何追求未來適能狀態的公司,如果能夠展示其未來適能數據的質量以及支持這些數據的控制的穩健性,將能夠在其關鍵利益相關者(從 CEO 和 CFO 到外部投資者)中建立更多信心。

如果公司希望公開報告其未來適能狀態的進展,這一點尤其重要,因為某些公司可能需要在公開披露之前獲得獨立保證。通過建立有效且記錄良好的控制措施,公司可以幫助獨立保證人快速了解業務運作方式,從而提高其提供保證和/或建議改進的能力。

4.2 針對該目標的建議

以下幾點強調了針對該特定目標需要注意的領域。每個公司和報告期都是獨特的,因此保證參與總是有所不同:在任何特定情況下,保證人可能會評估不同的控制和記錄證據。因此,用戶應將這些建議視為可能被請求的示例清單,而不是所需內容的詳盡清單。

  • 記錄用於確保公司已識別其每個地點的所有有害排放來源的方法。請注意,排放不僅限於穩定或持續的輸出,還包括間歇性或非定期發生的輸出和洩漏。描述這些排放如何被識別可以幫助保證人評估公司的方法是否存在未能識別排放來源的風險。
  • 記錄用於識別公司排放的組成並將其分類為有害或無害的方法。保證人可以使用這些信息來理解和驗證所採取的方法。
  • 保留用於確定每年每種排放模式總排放量的任何支持文件或計算。保證人可以使用這些信息來理解和驗證所採取的方法。

有關如何設計和記錄內部控制的更一般性解釋,請參閱 實施指南 中的「以系統化的方式追求未來適能狀態」部分。

5. 附加信息

5.1 示例

ACME Inc. 銷售檸檬水產品。其營運包括兩個地點:一個裝瓶廠和一個辦公空間。該公司決定通過查看其氣體排放來開始其適應性評估。經過全面分析,公司確認其辦公空間不會向空氣中排放任何有害物質。

其裝瓶廠已知由於生產而排放空氣污染物。排放量在 2006 年達到峰值,總共排放了 500 公斤的氨氣,但由於製造工藝的改進,這一數字已減少了 200 公斤。該公司選擇 2006 年作為其參考年份,並計算其氣體排放的進度如下:

\[F^G=\frac{E^G_R-E^G_C}{E^G_R}=\frac{500-300}{500}=40\%\]

該公司尚未評估固體或液體排放。因此:

\[F^S=0\%\] \[F^L=0\%\]

背景指標

報告期內氣體排放總重量:300 公斤

報告期內氣體洩漏次數:N/A

5.3 常見問題

為什麼如果物質可能在環境中積累,則被視為有害?

隨著我們對長期暴露於化學物質影響的理解不斷加深,國際機構、非政府組織和監管機構將繼續識別應逐步淘汰的物質。這通常是由於它們的化學特性、毒性分類以及對人類和環境的影響。

然而,對環境的傷害並不能總是提前預知。例如,像氟氯烴 (CFCs) 這樣的物質曾因其穩定狀態和長壽命而被譽為現代奇蹟。當時並未理解 CFCs 會在大氣中積累,導致臭氧層的破壞。允許物質在環境中系統性地增加濃度,與可持續社會的系統條件根本不符 (參見 方法指南) 並且當系統閾值被超越時,最終會導致傷害。 [14]

SIN 清單 上的許多化合物也經歷了相同的階段。它們已知會增加濃度,但在超過損害閾值並有效證明相關性之前,它們被允許使用。在這種情況下,未來適能公司應謹慎行事。

廢棄物與排放之間有什麼區別?

BE07: 營運廢棄物被消除 專注於可以由公司控制並送往第三方進行處理、回收、再利用或處置的固體、液體和氣體物質(也稱為副產品)。相比之下,BE05:營運排放不會傷害人或環境 涵蓋逃逸到環境中的固體、液體和氣體物質。廢棄物與排放之間的區別很微妙,但目標是相同的:消除最終進入或積累在環境中的物質。最終,最重要的是公司每年一致地捕捉數據並評估進展。

水排放與液體排放之間有什麼區別?

BE02: 水的使用是環保且社會公正的 專注於經過充分處理後可以安全返回流域的水基排放(通常稱為廢水)。處理可以由公司自己進行,也可以由第三方廢水處理基礎設施進行。相比之下, BE05: 營運排放不會傷害人或環境 涵蓋本身是污染物的液體物質——無論是空氣、土壤還是水。可能有意或無意地釋放到環境中的液體排放物,如果無法恢復為水的狀態,則必須消除。廢水和液體排放之間的區別很微妙,但目標是相同的:影響中和。最終,最重要的是公司每年一致地捕捉數據並評估進展。

參考書目

[14]
G. I. Broman and K.-H. Robert, “A framework for strategic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Journal of Cleaner Production, vol. 140, pp. 17–31, 2017.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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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land, Justin, “Air pollution costs global economy trillions annually, world bank says.” 2016 [Online]. Available: http://time.com/4484027/air-pollution-economic-toll-world-bank/. [Accessed: 25-Oct-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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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 are you required to report an oil spill and hazardous substance release?” United State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 2017 [Online]. Available: https://www.epa.gov/emergency-response/when-are-you-required-report-oil-spill-and-hazardous-substance-release. [Accessed: 24-Oct-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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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The zero discharge of hazardous chemicals programme.” The Zero Discharge of Hazardous Chemicals Programme, 2017 [Online]. Available: http://www.roadmaptozero.com. [Accessed: 18-Aug-2017]

  1. 美國環保署 EPA 使用「逸散排放」(fugitive emissions)一詞來描述「不通過煙囪、排氣管、通風口或其他類似開口排放的氣體」。換句話說,流程圖可能會顯示某些排放物被有意或已知地排放到環境中,但逸散排放是指那些以不規則或偶發間隔發生的排放,例如洩漏或加壓設備的洩漏。↩︎

  2. 這是「未來適能社會」(Future-Fit Society)的八個特性之一——更多詳情請參閱 方法指南↩︎

  3. 有些公司可能不確定是否應在此處捕捉有害排放,還是通過目標 BE17: 產品不會傷害人或環境(來處理(例如,運輸公司的車輛在使用過程中排放空氣污染物)。當出現此類不確定性時,請參閱 實施指南 中的「區分營運和產品影響」。↩︎

  4. 在這種情況下, 該物質應在所有公司區域內禁止生產。↩︎

  5. 有關為什麼環境中物質的積累被視為問題的進一步指引,請參閱此 常見問題↩︎

  6. 理想情況下,匯總應基於排放物質的毒性進行加權,以反映每種物質影響的嚴重性。然而,截至出版時, 尚無支持此類可比分析的工具供大眾使用。↩︎

  7. 這一步驟獎勵那些長期收集排放數據的公司。一旦選擇了參考年份,就不應更改。有關設定參考點的更多詳情,請參閱 實施指南↩︎

  8. 在可能的情況下,應以重量描述, 以與目標中使用的數據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