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18: 產品溫室氣體

產品不排放溫室氣體

1. 野心

適合未來的企業不銷售因使用而直接排放溫室氣體的商品或服務。

1.1 這個目標意味著什麼

毫無疑問,燃燒和其他人為過程造成的大氣中溫室氣體(GHG)濃度的系統性增加正在導致氣候變遷和海洋酸化。公司應做出相應反應,以確保其產品在預期使用時不會造成溫室氣體排放。

大自然每年可以安全地吸收一些人造溫室氣體,但企業必須消除所有與產品相關的溫室氣體排放。這是因為我們已經危險地接近達到將對社會造成災難性的大氣溫室氣體水平,並且任何在公司之間分配剩餘碳預算的嘗試都可能過於複雜、有爭議和/或耗時,無法導致規模和規模的擴大。

如果電力來自化石燃料,則由電力驅動的產品可能會間接導致溫室氣體排放,但產品本身並不會強制排放溫室氣體。這裡的重點是因其使用而直接排放溫室氣體的產品。

為了未來適能,公司必須確保其產品不會排放溫室氣體。

1.2 為什麼需要這個目標

與所有適合未來的零損目標一樣,公司必須實現這一目標,以確保其不會採取任何行動破壞社會朝著環境恢復、社會正義和經濟包容性未來邁進的進程。若要詳細了解如何根據 30 多年的系統科學經驗得出這些目標,請參閱 方法指南

這些統計數據有助於說明為什麼所有公司實現這一目標至關重要:

  • 其運作需要可燃燃料的產品對溫室氣體排放總量貢獻很大。 2010 年,交通部門產生了 70 億噸 CO2e 直接溫室氣體排放——幾乎佔全球能源相關排放量的四分之一。[131]
  • 即使在使用壽命結束時,有些產品也會排放大量溫室氣體。 目前使用的設備中含有超過 70 億噸冷媒氣體 CO2e 其中 99% 將在該設備的生命週期內釋放。 [132]

1.3 該目標如何促進永續發展目標

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是對世界上最大的系統性挑戰的集體回應,因此它們自然是相互關聯的。任何特定行動都可能直接影響某些永續發展目標,並透過連鎖反應影響其他目標。適合未來的企業可以確信它正在幫助——而不是以任何方式阻礙——實現永續發展目標的進展。

公司可以透過消除排放溫室氣體的產品並積極鼓勵其供應商也這樣做來為多項永續發展目標做出貢獻。但與此目標最直接的關聯是:

         連結到此零損目標
SDG 13 支持加強對氣候相關災害和自然災害的抵禦能力和適應能力,並將氣候變遷措施納入公司政策、策略和規劃。

2. 行動

2.1 入門

背景資料

使用會導致溫室氣體排放的商品和服務包括170:

  • 可燃燃料(例如柴油、煤炭、出售用於能源回收的報廢輪胎)。
  • 由燃燒提供動力的設備(例如裝有內燃機的汽車、船和火車、煤油燈、柴油發電機)。
  • 溫室氣體本身是作為產品出售(例如冷媒)。
  • 含有溫室氣體的製成品,這些溫室氣體可能在使用過程中排放,或在使用後(未經專門處理)將釋放(例如含有氫氟碳化合物的空調或冰箱)。
  • 所提供的服務所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不屬於 範疇 1 或範圍 2 排放定義範圍內的服務(例如使用化石燃料運作的租賃機械)。

消除所有此類產品的排放(或逐步淘汰無法重新設計的產品)是一項重大的系統性挑戰,在某些情況下需要整個產業進行轉型。任何其商品或服務排放溫室氣體的公司都必須透過自己的研發工作以及與整個價值網絡中的合作夥伴合作來應對這項挑戰。

要問的問題

這些問題應該可以幫助您確定要收集哪些資訊。

公司的產品如何導致溫室氣體排放?
  • 與使用階段溫室氣體排放相關的問題是否納入公司的研發流程?
  • 公司是否銷售燃燒燃料或由此類燃料驅動的設備?
  • 公司是否銷售溫室氣體(例如作為冷媒)或可能逸出溫室氣體的物質、零件和/或設備?
有哪些減少或消除此類溫室氣體排放的機會?
  • 由燃燒燃料驅動的產品是否可以重新設計以使用電力,從而可以使用再生能源?
  • 是否可以重新設計含有溫室氣體的產品,或者是否可以透過其他方式提供同等功能?
  • 如果目前沒有可用的替代方案,那麼未來需要進行哪些技術或監管變革才能使解決方案成為可能?公司可以採取哪些措施來實現此類變革?
如何決定優先順序

這些問題應該可以幫助您確定改進措施並確定其優先順序。

取得進步的最佳機會是什麼?
  • 哪些產品在其生命週期內可能排放最多的溫室氣體?這些產品的改進可能會產生最大的絕對影響。
  • 哪些產品最容易受到不斷變化的社會壓力(例如不斷變化的客戶需求和行為)的影響?
  • 哪些產品最容易受到監管變化(例如即將到來的氣候立法)的影響?
  • 哪些溫室氣體排放產品滿足了可以在技術上以不同的非溫室氣體排放方式滿足的社會需求?其他公司是否已經在尋求此類替代解決方案?
  • IPCC 已確定了 七種主要溫室氣體 它們構成了人為造成的氣候變遷的絕大多數。簽署《京都議定書》的國家至少有責任報告這些氣體的排放情況。當開始評估其產品時,公司可能會從這些氣體開始,因為它們是全球最重要的,並將有助於公司與全球報告保持一致。
公司是否積極致力於減少其產品使用階段的溫室氣體排放?
  • 是否做出了減少或消除產品使用所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的承諾?如果是這樣,實現這些承諾的計劃是否足以隨著時間的推移顯著減少並最終消除這些溫室氣體排放?
  • 如果目前目標不夠,如何修改?需要誰的授權,誰必須參與充分控制和激勵措施的設計和實施?如果不存在目標,如何設定目標?
公司能否找到超越此目標要求的方法?
  • 除了實現這一目標所需的措施之外,公司是否能夠採取任何措施來確保環境不受污染?171 任何此類活動都可以加快社會未來適能的進步。如欲了解更多詳情,請參閱 正向追求目標指南

下一節描述了判斷特定行動是否會導致未來適能狀態進展所需的適能標準。

2.2 追求未來適能狀態

介紹

未來適能狀態的進展是根據不排放溫室氣體的產品所產生的收入百分比來評估的。

如果任何產品確實排放溫室氣體,公司也必須考慮該產品預期使用壽命內的排放程度。

關於估算生命週期使用階段溫室氣體排放的一般指南

對於現有產品或產品線,公司可以利用歷史資訊來估計其產品的使用壽命。維修或保固索賠率、回頭客的銷售數據以及品質測試或產品認證程序的結果可能有助於了解產品的預期壽命和使用率。如果無法取得更具體的數據,則可以使用產品所屬資產類別的攤銷率(來自會計或稅務法規)來估計使用壽命。有關如何計算生命週期使用階段溫室氣體排放量的更多信息,請參閱這些 有用的工具

在所有情況下,公司都應記錄所使用的方法,並簡要解釋為什麼做出這種選擇。

全球暖化潛勢應用指南

如果產品釋放多種類型的溫室氣體,公司應將每種量轉換,以得出 CO2 當量總量。

溫室氣體議定書 將全球暖化潛勢 (GWP) 定義為「描述一單位給定溫室氣體相對於一單位 CO2_ 的輻射強迫影響(對大氣的危害程度)的因素」。 GWP 用於計算已知溫室氣體 172的 CO2_ 當量 [134]。根據《溫室氣體議定書》,企業在測量其溫室氣體足跡時必須使用最新的政府間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 (IPCC) 評估報告173 中的 100 年 GWP 值作為轉換因子。

例如,IPCC 確定一單位甲烷 (CH4) 100 年內的全球暖化潛力是一單位二氧化碳 (CO2), 的 28 倍,因此甲烷的 GWP 為 28。氣體的標準。

確定排放因子的指南

正如《溫室氣體議定書》中所指出的,“通過監測濃度和流量來直接測量溫室氣體排放並不常見。”通常,直接測量僅在具有連續排放監測系統 (CEMS) 的設施中進行,例如發電廠。許多公司不是直接測量,而是透過將記錄的排放因子應用於活動數據(例如消耗的煤炭噸數或燃燒的天然氣立方公尺)來計算溫室氣體排放量。

確定正確的排放因子具有挑戰性,並且根據所涉及的物質和設備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例如,排放量將根據燃燒的柴油類型和使用的發電機類型而變化。

如果有問題,企業應參考官方政府機構發布的排放因子,包括美國 EPA、英國 DEFRA 和國際能源總署 (IEA)。

適能標準

公司必須驗證其商品和服務不會導致溫室氣體排放,並且在達到這一點之前,它必須估計因其銷售而造成的任何此類排放的程度。

公司可以使用下面評估部分中所述的步驟來衡量全公司範圍內實現這一目標的未來適能狀態的進展。

3. 評估

3.1 進度指標

未來適能進度指標的角色是反映公司在實現特定目標的過程中走了多遠。進度指標以簡單的百分比表示。

公司應始終尋求在其全部活動範圍內評估其未來的適應性。在某些情況下,這可能是不可能的。在這種情況下,請參閱 實施指南 中的使用不完整資料進行評估和報告部分。

評估進展

這一目標有一個進度指示器。要計算它,需要執行以下步驟:

  • 評估個人產品的適用性。
  • 計算公司所有產品的適合度。
評估個別產品的適用性

只有當產品不強迫使用者排放溫室氣體時,產品才是 100% 適合的 否則就是 0% 適合的。如果產品未經評估且不清楚是否排放溫室氣體,則其合格率為 0%

計算公司進度

公司的累積進度可以計算為每個產品適合度的收入加權總和。

這可以用數學表達式為:

\[F=\frac{\sum_{p=1}^Pf_p*R_p}{\sum_{p=1}^PR_p}\]

在哪裡:

\[F\] 是一類實體商品(或服務)未來適能狀態的進展,以百分比表示。
\[f_p\] p 的適合度。
\[R_p\] p 產生的收入。
\[P\] 是公司產品組合中的產品總數。

有關如何計算此進度指示器的範例,請參閱 此處

3.2 背景指標

背景指標的角色是為利害關係人提供解釋公司全面進展所需的附加資訊。

所售產品的估計生命週期使用階段溫室氣體排放總量

除了進度指標之外,為了全面反映其產品的溫室氣體影響,公司必須報告報告期間銷售的產品預計產生的生命週期使用階段溫室氣體排放總量。174

必須估算每種產品的生命週期使用階段溫室氣體排放量,然後乘以銷售的單位數量。最後,應將這些每個產品的總量相加,以得出公司範圍內使用階段的溫室氣體排放足跡。

此背景指標可以幫助展示公司如何隨著時間的推移提高其產品的排放效率,即使它尚未能夠將銷售轉向零排放產品。

有關如何報告上下文指標的範例,請參閱 此處

4. 保證

4.1 保證的用途及其重要性

任何追求未來適能狀態的公司,如果能夠證明其未來適能狀態數據的品質以及支撐其的控制的穩健性,就會為其主要利益相關者(從首席執行官和首席財務官到外部投資者)注入更多信心。

如果公司希望公開報告其未來適能狀態的進展,這一點尤其重要,因為一些公司可能需要在公開披露之前獲得獨立保證。透過制定有效、記錄齊全的控制措施,公司可以幫助獨立保證人快速了解業務運作方式,從而幫助他們提供保證和/或提出改進建議。

4.2 針對此目標的建議

以下幾點強調了與此具體目標相關的注意事項。每個公司和報告期間都是獨特的,因此保證業務總是有所不同:在任何特定情況下,保證人可能會尋求評估不同的控制措施和書面證據。因此,使用者應將這些建議視為可能要求的說明性列表,而不是所需內容的詳盡列表。

  • 記錄用於評估公司產品在使用階段或報廢時是否排放溫室氣體的方法。描述這些是如何識別的可以幫助保證者評估公司的方法是否存在無法識別產品溫室氣體排放的風險。
  • 保留對用於確定每個產品或產品類別產生的收入的資料來源的引用。這可以幫助保證者了解和驗證為獲得公司進度指標而執行的權重計算。175
  • 對於確實排放溫室氣體的產品,記錄用於計算生命週期排放的方法,包括使用的 GWP 和排放因子值及其來源。這可以幫助保證者理解和驗證為確定公司背景指標而執行的計算。

實施指南 中的「以系統化的方式追求未來適能狀態」部分。

5. 附加資訊

5.1 範例

ACME Inc. 銷售檸檬水產品。它向大型零售公司和小型獨立售貨亭供貨,後者將檸檬水出售給消費者。作為其策略的一部分,ACME 開始向其大批量客戶銷售品牌冷卻器,以便在他們的商店中展示產品。迄今為止,該公司已向客戶銷售了 100 台冷卻器,總收入達 10 萬美元。報告期間公司總收入為113萬美元。

然而,ACME 發現冷卻器使用氫氟碳化合物 (HFC) 作為冷媒,這是一種具有非常高的全球暖化潛力的強效溫室氣體。雖然這些冰箱由電力驅動,因此用戶可以使用清潔能源來運行它們,但 ACME 從製造商那裡發現,根據其銷售中可用的回收設施,每台冰箱在處置時可能平均排放 1,000 tCO2e 地區。

其進度計算如下:

\[F=\frac{\sum_{p=1}^Pf_p*R_p}{\sum_{p=1}^PR_p}=\frac{100\%*1,030,000+0\%*100,000}{1,130,000}\approx91\%\]

上下文指示器

所售產品的估計生命週期使用階段溫室氣體排放總量:100,000 tCO2e。

第二年,ACME 工作的兩個銷售區域之一實施了危險廢物收集服務,收集並安全處置報廢冷卻器,以免氫氟碳化合物洩漏到環境中。在該報告期間內,ACME 向取貨區的客戶銷售了 75 台冰箱,產生了 75,000 美元的收入,並向該服務未覆蓋的地區的客戶銷售了 75 台冰箱,收入也為 75,000 美元。該公司在此期間再次銷售了 1,030,000 美元的檸檬水,使總收入達到 1,180,000 美元。

現在它可以計算公司範圍內的進度:

\[F=\frac{\sum_{p=1}^Pf_p*R_p}{\sum_{p=1}^PR_p}=\frac{100\%*(1,030,000+75,000)+0\%*100,000}{1,180,000}\approx94\%\]

上下文指示器

所售產品的估計生命週期使用階段溫室氣體排放總量:75,000 tCO2e。

5.2 常見問題

該目標不涵蓋哪些類型的產品?

在一些地區,焚燒是處理用後物品的常用方法。燃燒產生的溫室氣體(除非被捕獲和隔離或以其他方式利用)不可避免地排放到環境中。在這些情況下,溫室氣體排放是由於廢棄物處理過程中的缺陷造成的,而不是由於正在加工的貨物造成的。因此,任何在使用後焚燒後僅排放溫室氣體的實體商品不被視為在此目標的範圍內。

然而,應該強調的是,有些商品的銷售目的是焚燒,例如化石燃料或使用後的輪胎,其收集和銷售的目的是為了在熔爐中燃燒作為能源。此類商品(以及依賴它們的任何服務)都包含在該目標之內。

有些商品僅含有由生物體(例如木製家具或食物)產生的生物碳,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些碳可能會透過分解而釋放出來。這些商品也不被認為是在這個目標的範圍之內。

收入加權總是合適的嗎?

一些組織(例如早期公司、一些慈善機構、作為成本中心運作的公司部門或從事預生產開發的公司)可能會認為,使用收入作為評估進度的加權方法可能會描繪出誤導性的畫面。

這種情況可能很少見,因為即使公司不直接銷售商品或服務,仍然需要滿足其成本,從而獲得某種形式的金錢資本或實體服務和勞動力。這些投入針對營運工作流程,進而滿足客戶需求,因此在許多情況下,可以將間接資金(作為收入的代理)與適當的下游使用者群體連結起來。

如果這是不可能的,或者如果確定這種技術可能會誤導利益相關者,公司應考慮使用成本而不是收入來確定其評估的完整性,並作為衡量進度分數的方法。

如何區分產品影響和營運影響?

在以下情況下,溫室氣體被視為產品影響而非營運影響:

  • 在影響發生之前,產品的控制權已轉移到第三方手中;
  • 公司無法再修改影響程度;或者
  • 影響來自實體商品,這些實體商品不直接產生收入,而是提供給第三方以支持公司的商業活動。

以銷售化石燃料能源為例。與此產品相關的溫室氣體是在能源產生過程中產生的,而不是在能源使用過程中產生的。該影響發生在第三方購買能源之前,並且可由公司修改。因此,溫室氣體排放量將透過 BE06: 運作不排放溫室氣體 而不是 BE18:產品不排放溫室氣體來捕獲

實施指南 中的區分營運影響和產品影響。

參考書目

[131]
R. Sims et al., Climate change 2014: Mitigation of climate chan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4, pp. 599–670.
[132]
McLeod, Candice, “Refrigerant revolution: EOS climate turning GHGs from liabilities to assets.” 14-May-2013 [Online]. Available: http://www.sustainablebrands.com/news_and_views/green_chemistry/refrigerant-revolution-eos-climate-turns-ghgs-liabilities-assets. [Accessed: 10-Oct-2017]
[133]
“Summary of control measures under the montreal protocol.” UN Environment Program Ozone Secretariat, 2017 [Online]. Available: https://ozone.unep.org/treaties/montreal-protocol/summary-control-measures-under-montreal-protocol. [Accessed: 30-Sep-2017]
[134]
G. Myhre et al., “Anthropogenic and natural radiative forcing,” Climate Change 2013: The Physical Science Basis, 2013.

  1. 請參閱此 常見問題 以了解不屬於此目標範圍的商品。有些公司可能不確定是否要捕獲此處的特定溫室氣體排放源,或透過目標 BE06: 營運不排放溫室氣體(例如偶爾將船舶租賃給其他企業的航運公司)。如果出現此類不確定性,請參閱 實施指南 中的區分營運影響和產品影響。↩︎

  2. 這是適合未來的社會的八個屬性之一 - 有關更多詳細信息,請參閱 方法指南↩︎

  3. 蒙特婁 消耗臭氧層物質議定書》規定的溫室氣體。[133]↩︎

  4. 最新的 GWP 表可透過 IPCC 網站取得。鼓勵公司盡可能從同一評估報告版本中提取所有 GWP 值。↩︎

  5. 請參閱 估算產品生命週期排放的指南↩︎

  6. 這與幾個與產品相關的零損目標有關 。↩︎